甬农办〔2009〕17号
各县(市、区)农办(农业部门)、人事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事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7〕1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商市人事局同意,现就做好2009年度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上述专业评审权的县(市)区申报对象直接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中评委。任职资历计算到2009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已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按规定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
二、申报条件
1、正常申报: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2、越级申报。在企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虽没有初级资格,但符合以下条件,可越级申报工程师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
后学历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4年;后学历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专业不对口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其中学历取得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满4年,学历取得前后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相加计算。
3、直接申报。在企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虽未达到大专学历,但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且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达到8年,不需要破格,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
4、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甬农办[2007]1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见附件1)
破格申报中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
3、关于计算机及外语的要求
凡年龄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必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证明材料。
4、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分别按照甬人培〔2008〕14号、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原具有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在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岗位上试聘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可同级转评。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见附件2中的“材料清单”,准备和整理材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中所需的各类表格样式务必统一 (见附件,可在中国绿野-宁波农村经济信息网下载服务区内下载,网址
http://www.cnluye.com) ,否则将不予受理。填写表格字迹要工整,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评审表外,都应打印。评审表所填内容不得用复印件。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同时报电子文档。
2、《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内容必须由单位组织填写,并盖好公章。所盖公章必须与申报人现工作单位相一致(入编单位)。不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盖章。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条理清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材料关。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是原件,其他材料如提交复印件,则必须由主管部门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及验证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章证件材料不得使用)。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4、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公示确认表见附件)。
5、申报高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省、市高评委的有关规定操作。申报中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按清单顺序装订,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外壳要统一,并贴上材料清单,写上申报人姓名。
四、其他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认真地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其中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人事局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含委托省高评委评审需要中评委推荐的个别专业),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市农办政治处(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二楼),联系电话:87186883。
附件:
1、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宁波市工程系列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二ОО九年六月十日
附件:1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不满5年的工程技术人员,在符合政治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六项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专业著作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部、省二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质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秀工程金银质奖或两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农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两条及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1)、任现职以来,获部、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或县一等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级业务部门技术进步二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获部三等、省二等农业丰收奖、科技兴林奖,市农业实用技术推广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或者两项市级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奖(含省农业丰收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县级以上申报人员要求前三名完成者)。
(2)、任现职以来,被评为省、部级专业先进工作者;或被评为市级农业系统先进工作者(含相关业务先进工作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指党委、政府颁发的奖项)。
(3)、任现职以来,主持过一次1000万元以上或多次累计30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工作;或在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渔业技术和农机具革新、引进、推广等方面,达到一定规模,取得显著效益,被市内同行所公认;或在节约能源、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方面有突出贡献。
(4)、主持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20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在乡镇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附件:2
宁波市工程系列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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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材 料 名 称 |
材料份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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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级 |
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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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单位组织填写) |
3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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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破格推荐高级,直接、越级、破格推荐中级资格审批表和能证明符合直接、越级、破格条件的材料(装订成册) |
相应
人员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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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聘任书复印件,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考审批表、继续教育登记卡(复印后装订成册)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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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专业论文(任现职以来)、著作等(高级) |
至少
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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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代表作论文内容提要(高级)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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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任现职以来)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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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必须包括近4年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 |
整理
装订
成册 |
整理
装订
成册 |
|
8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4 |
3 |
|
9 |
宁波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公示确认表 |
1 |
1 |
|
10 |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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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报纸质和电子文档) |
1 |
1 |
|
12 |
能反映专业技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及其它实绩材料 |
分类
装订 |
分类
装订 |